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的公告
發布者:cumtuspadmin 發布時間:2023-11-20 瀏覽次數:2153
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
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優化調整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的公告
為進一步改善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業務的服務體驗,降低辦事成本,保障繳費人合法權益,我省自2023年12月1日起,優化調整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流程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優化調整申報繳費流程內容
自2023年12月1日起,將此前實行的用人單位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申報繳費工資,再依據兩部門核定的應繳費額向稅務部門繳費的流程,優化調整為用人單位直接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。具體范圍是:
(一)用人單位(含企業、民辦非企業單位、社會團體等組織,使用編外人員的機關事業單位,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)及其職工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(含生育保險費)、工傷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。
(二)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(含生育保險費)、工傷保險費、失業保險費。
(三)稅務部門征收的其他補充社會保險費。
二、申報繳費方式及時限
(一)用人單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。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繼續按照現行計算方式確定。
(二)用人單位向稅務部門申報、調整職工繳費工資。
2023年已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申報職工繳費工資并核定當年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,僅需就當年后續月份的新增職工向稅務部門申報繳費工資。
用人單位應當于每月25日前自行向稅務部門申報應繳費額并繳納社會保險費,職工個人繳費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。
(三)用人單位因2023年12月1日前存在應辦理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,以及政策性補繳等特殊情形需補繳的,仍應當先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申報,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核定生成應補繳費額后,再向稅務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。
三、申報繳費渠道
用人單位可以通過社保費管理客戶端、電子稅務局、辦稅服務廳等渠道辦理業務。
四、停機切換時間
(一)由于稅務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等部門需聯合對相關信息系統進行升級,停機切換時間安排如下:
1. 2023年11月24日18時至2023年12月10日24時,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暫停辦理線上線下社會保險登記、征繳相關業務、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待遇核定及支付。
2.2023年11月27日0時至2023年12月10日24時,醫療保障部門暫停辦理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(含生育保險)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等線上線下社會保險登記、征繳相關業務。
3. 2023年11月30日18時至2023年12月10日24時,稅務部門暫停辦理用人單位(含機關事業單位)、城鄉居民、靈活就業人員線上線下社會保險費申報、繳納、協議簽約等業務。
4.2023年12月11日0時起,稅務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恢復辦理社會保險業務。
請根據上述停機切換時間,合理安排時間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業務。
五、其他事項
(一)社會保險登記、權益記錄、待遇支付、個人參保證明和單位參保證明開具等業務繼續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、醫療保障部門辦理。
(二)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停機切換期間,用人單位可通過江蘇人社網上辦事服務大廳“用人單位用工參保預登記”模塊為新入職員工辦理增員申報。
(三)用人單位在辦理申報繳費業務時如有疑問,可撥打12366納稅繳費服務熱線咨詢;其他社會保險問題可撥打12333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服務熱線、12393醫保服務熱線或者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社會保險專席咨詢。
國家稅務總局江蘇省稅務局 江蘇省財政廳
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中國人民銀行江蘇省分行
江蘇省醫療保障局
2023年11月17日